国际货运中海运危险品分类

2015-04-21 10:05:30 admin 208

根据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和GB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两个国家标准,国际海运运输中的危险品分为8大类。它们分别是爆炸品、易燃液体、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腐蚀品、放射性物品。

第一类:爆炸品

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如受热、受压、撞击等)时,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物品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爆炸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比如烟花、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礼花弹。

第二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按闪点高低分为以下三项: 低闪点液体: 指闭杯闪点低于-18℃的液体 中闪点液体: 指闭杯闪点在-18℃至23℃的液体; 高闪点液体: 指闭杯闪点在23℃至61℃的液体。

第四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

本项化学品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 自燃物品:本项化学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本项化学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第五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剂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为敏感。 有机过氧化剂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

第六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这两类系指含有致病的微生物,能引起病态,甚至死亡的物质。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Bq/kg的物品。

第七类 放射性物品特点及储运要求

第八类 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超过6.25 mm的固体或液体。该类化学品按化学性质分为三项 酸性腐蚀品 碱性腐蚀品 其它腐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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