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重点整治四类船舶

2016-03-03 15:31:37 118

交通运输部在2016年3月2日举行了“平安船舶”专项行动,对船载AIS设备、船名标识、船舶安全配员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其中,危险品、客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砂石“四类重点船舶”将重点整治。   

对于危险品船舶,将严格准入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和适航适装条件检验。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危险化学品。未取得适装证书的油船,不得载运散装危险品。

对于客运船舶,严把市场准入关和客船强制报废标准,严格核查船舶稳性、水密、风雨密和重大改建情况;确保客渡船100%完善安全应急措施、100%按规定配置消防救生设备。长江水域营运客船要建立动态监控体系;中韩客货班轮至少每两月实施一次安全检查,对专项行动期间被滞留的船舶进行附加检验;所有航行港澳高速客船、对台航行客船要举行一次船岸联合应急演习。   

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重点检查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报告、货物适运水分极限含量证明等货物资料、货物积载、平舱情况等,严禁降水天气下进行货物装卸作业。   

对砂石船,坚决查处无证经营、无证运输、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和内河船舶从事海上砂石运输行为;建立违法违规砂石运输船名录,每月定期通报;加强对涉海运输内河船的事故调查工作,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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